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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6年2月17日 日僑遣送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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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戰結束後,臺灣由代表盟軍的中華民國政權軍事代管。1946年2月16日,「臺灣省日僑管理委員會」宣布「日僑遣送注意事項」並於隔日於報紙公告。事項中規範了無論日人意願為何,「本省」認為有需要者強迫留臺,其餘一律遣送回國。回國的日人僅能攜帶嚴格限制內容的隨身行李一箱,現金1000日圓,其餘財產一律由「臺灣省接收委員會日產處理委員會」接收處理,連去補牙都被禁止以免在牙中私藏黃金。這群日僑形同失去一切回到日本本土,其財產幾乎都落入了接收委員會的手上。(圖:1946年民報)

回顧二戰結束時的情境,現在許多人很難理解,為何臺灣人會欣喜若狂的迎接中華民國,將自己的命運毫不設防的開開心心交託出去,最終引火自焚遭來228大屠殺及幾年後更悲哀的中華民國大逃亡之數十年威權統治與白色恐怖,文化與記憶慘遭抹除殆盡。
往往有人以臺灣人「心向祖國」來解讀當時的民心,卻忽略了當時的社會情境。試想戰爭一結束,在日本時代長期感受階級差異的臺灣人,想到日人被引揚(遣送回國)後留下的大量原本待遇優厚的職缺、財產,心中會有多少美好的想像?(想像一下有一天帝寶全空出來了,或是公司裡職位比你高的人都消失了),臺灣人認為日人離開後,自己有能力治理這塊土地,臺灣必將成為「三民主義下的模範省」。誰知這些美好想像很快就破滅了,重要職缺一一被中國人所佔、各種物資被私吞中飽私囊、掏空,臺灣人以為自己將成為一等公民,卻淪為中國人免費的奴隸,又要面對各種死灰復燃的嚴重傳染病、貪汙、社會不公以及經濟崩盤。不到一年,臺灣人已從欣喜若狂變成全面抓狂,憤怒累積到極限,最終引起動亂遭來228大屠殺。228事件,絕非如黨國教育所說只是「查緝私煙衝突的偶發事件」。

自己的命運自己釐清,希望有更多人願意去了解,這段前人用難以計算代價換來的一課。

延伸閱讀:
臺灣人必讀《被出賣的台灣》:http://goo.gl/cCKqkP
1946外媒報導臺灣的悲劇:https://goo.gl/HvwBjr
1947的228:http://www.twmemory.org/?p=5079
1949臺幣四萬換一塊:https://goo.gl/yCbDfy
1949的中華民國逃竄來臺:http://www.twmemory.org/?p=4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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