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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型正義 ROC vs 德國

媒體報導某黨候選人昔日專抓黑名單人士,面目猙獰舊照流出。消息傳出,當事人表示自己只是「奉命行事」「大家要往前看」,言談中毫無悔意及歉意。

請問把猶太人送進毒氣室的納粹、六四天安門輾過學生的坦克、二二八事件將張七郎父子殺到肚破腸流的中國軍、跑去美國處決江南的黑道份子、把陳文成從臺大圖書館頂樓拋下、將林義雄母親及雙胞胎女兒砍殺數十刀的兇手,哪一個不是「只是奉命行事」?

又,德國轉型正義處理昔日納粹集中營處決猶太人的事件,只要參與其中者都有責任。從打開毒氣開關者、把人送進集中營者、甚至只是會計、保管物品,一律有罪。畢竟一個龐大的邪惡機器,沒有這些大大小小「奉命行事」的齒輪,又怎能如絞肉機般運轉呢? 臺灣雖沒有毒氣室,卻也有綠島監獄、白色恐怖籠罩,家破人亡、妻離子散者不計其數,這些又是多少「奉命行事」的鷹犬所合力促成的結果?

2018年初,曾在納粹集中營任職的奧斯卡‧格呂寧(Oskar Gröning),以96歲高齡被判刑四年。他並沒有親身殺害受害者,僅是低層看管者的角色。他將納粹集中營屠殺猶太人的慘狀公諸於世,並深受良心譴責,他承認自己在道德上有罪,但只是當時機器上的一個小齒輪,並非自願。但德國法院認為,正因為有這些小齒輪的幫助,這部殺人機器才得以運行,因此他們同樣有罪責。

反觀臺灣,昔日逮捕黑名單人士的執行者,在享受這些人爭來的民主權利時,大言不慚的表示自己只是「奉命行事」「大家要往前看」,對歷史毫無反省還理直氣壯。
當然臺灣與德國經歷的狀況無法一概而論,臺灣目前無刑責、要如何處置情節不一的參與者也尚待凝聚共識,但當年執行命令的人表達歉意、承認命令的錯誤,這不是最起碼該做到的嗎?到2018年的今天,連「命令錯了」都不願講出來、兩手一攤「只是奉命行事」毫無悔意的人能出馬競選,背後代表多少人抱持同樣的想法?白色恐怖真的已離我們遠去?

德國將過去釐清,記取教訓,大步邁向未來,而臺灣只能陷在這些不公不義的泥淖中,永無寧日。

#沈痛無法言語
#轉型正義不能等

圖左:擷取自TVBS網頁 https://news.tvbs.com.tw/politics/904320
圖右:擷取自關鍵評論 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15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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